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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我又重读了祥林嫂

  以前上学的时候学祥林嫂那篇课文,记忆最深的就是老师在讲台上反复讲祥林嫂这个人多么负能量,说她喜欢逢人就诉说自己的苦难,抱怨成瘾,自我内耗,总之对她的评价大概就是一个怨妇这样的形象。

  但是因为要考试,所以在扒拉完祥林嫂的种种缺点以后,最后老师都会教一套应对此类考题的标准答案,比如表达了作者同情社会底层人民的思想感情,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批判了封建社会对劳动妇女的压迫等等,总之遇到这类文章的考题,你就按这个模板套上去答,8分的题基本6分先稳了。

  这说明我们那个老师当时多半就是照着标准答案去教怎么考试,至于在讲解鲁迅这篇文章的时候,其实他自己也不懂,完全是自己读出了一个什么样的祥林嫂,就给我们讲了一个什么样的祥林嫂。

  但那时候我们其实也读不懂,老师说她是个什么样的人,那就是什么样的人,至于考试的时候,反正大家都套模板就行了,也不会去纠结。很多年后,有时候重读鲁迅的文章,才发现过去学的,跟鲁迅写的,很多时候压根不是一个东西。

  祥林嫂的故事远不是一个怨妇那么简单,她最早刚到鲁镇做工的时候,非常勤快有干劲,文中说她比勤快的男人还勤快,年底最忙的时候,鲁四老爷家也不用雇短工,祥林嫂一个人就能把活全包了。最关键的是什么,是她越干得多,反而自己还越满足,连脸上都胖了。

  但才干了3个多月,她就被她婆家差人来给绑回去了。连同她在鲁四老爷家的这三个多月的工钱也被她婆婆一并领走。

  这时候大家才知道,原来祥林嫂是死了丈夫以后逃出来的。鲁迅用了一个“逃”字,真是极妙。为什么她死了丈夫后离开婆家,被说成是逃呢?因为即便你死了老公,你的人身所有权也不是你自己的,而仍然是你婆家的。所以你离开婆家,那就不是什么正常的出走,而是逃走。

  而且,仅仅是她婆家这么认为吗?不是,是鲁镇所有人都认为这是逃,连祥林嫂自己也觉得这就是逃。

  在鲁四老爷刚得知祥林嫂大白天就被她婆家两个男人在河边给绑了的时候,说了一句:“可恶!然而……”

  然而什么呢?不过是要接一句,然而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很多事情,怕就怕一个天经地义。

  祥林嫂被绑回去以后,也不是要她回家干活,而是她婆婆直接做主把她嫁给了深山老林里的贺老六。

  为什么要嫁去深山老林呢?

  因为只有这种深山野墺里的人家,男人娶老婆太难,才会愿意支付天价彩礼。反而是那种同村的,或是镇上的,条件稍微好一些的男人,娶老婆反而没那么高的彩礼。

  而祥林嫂的这个婆婆家,还有一个小儿子,刚好到了要娶老婆的年纪,也需要彩礼。所以她这个婆婆,只有把她卖了,嫁去深山野墺,才能获得一笔不菲的彩礼,然后又用这笔彩礼帮自己的小儿子娶老婆。

  大概换算一下当时祥林嫂嫁给贺老六那笔彩礼,就知道有多么天价。祥林嫂在鲁四老爷家做工,每个月工钱500文,包吃住,那么算一年就是6千文。

  而贺老六给的彩礼是八十大千,这得祥林嫂完全不消费的情况下,干足13年3个月,才能赚到这笔钱。这要换到今天,哪怕祥林嫂工资按3000块一个月算,那也是四五十万,你就说天价不天价,完了贺老六家还是那种深山野墺里的家庭。

  所以说什么彩礼是男多女少的原因,这都是胡说八道,只要人的商品化属性,买卖属性没有被社会摘掉,这个东西消失不了。

  至于贺老六上哪搞了那么多钱,文中没有交代,我看电影版的《祝福》里,是贺老六向地主家借了高利贷,这种改编倒也比较符合实际。

  到这里,鲁迅这篇文章的上半场算是写完了。

  但是仅仅到这里,祥林嫂的悲剧还没有开始,她的命运主要还在下半场。

  她被婆婆用高价彩礼“嫁”到贺老六家以后,一开始日子还算不错。因为贺老六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有力气,能干活,虽然是深山野墺,但是好歹有个住的地方,房子是自家的,而祥林嫂呢,又是特别勤快,特别能干活的,打柴摘茶养蚕样样都干得来。

  一年的时间,就生了个大胖小子,也算是把日子过起来了。最重要的是,贺老六家没有婆婆,所以祥林嫂的日子也挺好。但“天有不测风云”,贺老六没几年在一次伤寒中死了。

  其实这在过去并不稀奇,小农经济,小手工业生产力本就薄弱,地租、税赋又很沉重,家里还住在深山野墺里,得了病,多半就是小病搞点土方子草药之类的,大病稍不留神,那就只能等死。更不要说遇上个什么天灾人祸,饥荒盗匪之类的了。

  贺老六死了以后,祥林嫂幸好还有儿子,有个精神支柱,她自己又最是勤快,能干活,所以日子也还能过。但偏偏“祸不单行”,她的孩子年开春的时候,被狼衔走了。她以为只有冬天下雪的时候,山墺里的狼没吃的,才会到村里来,却不知道春天也会有。

  其实从鲁迅一开始描述祥林嫂在鲁四老爷家做工的时候,就可以看出来,祥林嫂并不是一个粗心大意的人,恰恰相反,她干活不但麻利,而且很细致,很周全。年底祭祀的时候事多,地主家多半要雇短工,常常是雇佣一个男短工都还忙不过来,还需要再雇女短工。但是祥林嫂在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是扫尘、洗地、杀鸡、宰鹅,彻夜煮福礼,完全一人担当,不需要添短工,她还干得很满足。

  后来祥林嫂被绑回去以后,鲁四老爷家又雇佣了好几次女工,都不如祥林嫂勤快能干,因此四婶提起祥林嫂,还总是希望她回来。

  这些都说明祥林嫂绝不是一个粗心麻痹的人,但是死了老公,又住在深山野墺里,一个人要把家撑起来是很艰难的。而且对于春天也会有狼的事,多半也没人嘱咐提醒过,也是又出了这样一次严重的灾祸。

  儿子死了,祥林嫂精神多半是垮了。但是此前鲁迅所揭示的过去那种族权、夫权的制度性压迫还在,不但是在她过去的那个婆婆那里存在,在贺老六这里也存在。

  在她儿子死了之前,虽然丈夫贺老六死了,但是贺老六的那个家还是祥林嫂的,因为她儿子被看作是继承人。但是当她儿子死了,那她就是完全的外人,她大伯,也就是贺老六的大哥,就来赶她走,把屋子也一并收了回去,最后走投无路,于是只能再回到鲁镇,去求鲁四老爷家重新收留。

  重新回到鲁镇的祥林嫂明显不如过去那样灵活,记性也不好了,脸上也没个笑影,于是四婶也对她有些不满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祥林嫂这次回来,就跟过去寡妇的身份不同了,她这一次不但是寡妇,而且是嫁过两任丈夫,且死了两任丈夫的寡妇。这种身份在鲁四老爷这里是什么,是“败坏风俗的,用她帮忙还可以,祭祀的时候可用不着她沾手,一切饭菜,只好自己做,否则,不干不净,祖宗是不吃的。”

  这种精神歧视和礼教压迫,把祥林嫂的精神世界和个人命运推向更深的黑暗之中。但这个时候,她还不是完全断绝了希望,她总是向周围的人诉说她的苦难,尤其是她儿子被狼衔走的事,这说明她内心对这件事的痛苦和自责一直在折磨她,她渴望从周围人那里获取一些宽慰和力量。

  她最初到鲁镇的时候,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文中形容她是一个“不很爱说话,别人问了才回答,答的也不多”的人,但是现在,她却成了一个喜欢向别人诉说自己苦难的人,为什么?因为这是她尝试着自我拯救。

  但社会的冷漠不可能回应她一丝一毫的温暖和光亮,恰恰相反,她的悲哀在经人们反复咀嚼之后,早已成为渣滓,只剩下厌烦和唾弃。

  夫权和族权制度,把她推向了黑暗边缘,但最后给她致命一击的,还是神权。

  鲁四老爷嫌弃她是不干不净的人,不让她参加祭祀的准备,而另一个帮忙的短工柳妈,则跟她说,像她这样嫁过两个男人的人,将来下了地狱去,两个死鬼还会去争,阎王就会把她锯成两半,分给两个男人。

  在那个封建迷信极度盛行的年代,祥林嫂真的信了,而且她嫁过两次的身份,在现实生活中,已经遭到世俗的厌弃,这不得不令她感到极度的恐惧。活着就受够罪了,死了还要被锯成两半。

  就这样,她被骗去捐了个门槛。说的是只有捐了门槛,才能抵消她的罪孽,她到底有什么罪孽呢?当然就是嫁了两个男人,死了两任丈夫,所以她罪不可赦。文中形容只有怎么做才能抵消罪孽呢?要用门槛当替身,让替身代替祥林嫂“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罪名。”

  千人踏,万人跨,这么重的惩罚,想来是罪大恶极的了。

  而且捐这个门槛可不便宜,价目是十二大千,好家伙,又白干两年。

  捐门槛,是祥林嫂的最后一次自我拯救,她支取了自己全部的工钱,去庙里捐了门槛。办完这件事后,她瞬间有了力量,觉得自己不再是受到世俗礼教所厌弃之人了,因为已经捐了门槛,有门槛代自己受罚了。于是当天她神气舒畅,眼光也分外有神,高兴的对四婶说,自己到土地庙捐了门槛了。此后她干活也更出力了。

  结果,没想到这一年冬至,又一次祭祀时节,就当她坦然的去拿酒杯和筷子的时候,突然被四婶慌忙叫住:“你放着罢,祥林嫂!”

  自此,祥林嫂最后一次自救宣告失败,她的精神彻底垮了。

  不出半年,头发也花白了,形同一个木偶人,记性更是尤其的坏。

  再就是几年后祥林嫂再次出现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木刻的乞丐了。

  电影版的《祝福》加入了一段反抗情节,祥林嫂拿着菜刀去砍那个土地庙的门槛,因为她觉得白捐了。但是在鲁迅的原文中,并没有这样的反抗。

  这是因为如果祥林嫂有这样的反抗意识,那么她也就不会相信什么地狱、魂灵的鬼话,以至于被这种神权彻底击垮。

  相反,她在临死的前一天,最担心的问题恰恰就是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魂灵和地狱,因为她担心自己死了还要被据成两半,还要和她过去那个婆婆见面,所以她才问迅哥:“死掉的一家的人,都能见面的?”

  毛主席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提到,过去的贫下中农,普遍要受三种系统权力的支配,政权、族权、神权,而过去封建社会的女子则还要加一项夫权。

  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恰恰应对了这四种权力是如何系统性地把一个勤快能干,踏实善良,脸上还有些白胖的人,一步步变成鲁迅所描述的:“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尽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

  鲁迅这篇《祝福》最初发表于1924年3月间,而湖南农民运动则兴起于1926年下旬,仅仅过去两年多的时间。个体的祥林嫂是没法拯救自己的性命的,她除了向别人诉说自己的苦难之外,唯一能做的只是把两年的工钱拿去捐一条门槛,试图化解自己的“罪孽”。

  而只有群众组织起来的革命,才是唯一能够把封建宗法制度打个落花流水的力量。

  然而就这,如果不是《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把它记录了下来,那么若干年后案子一翻,搞不好也只剩下一个“糟得很”、“痞子运动”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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